《2006 年国际劳工组织海事劳工公约》(MLC) 为全世界 120 多万海员提供了全面的权利和工作保护。 该公约旨在为海员创造体面的工作环境,并为船东营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保证各方经济利益。据估计,90% 的世界贸易通过船舶实现。因此,海员对国际贸易和国际经济贸易体系至关重要。 新出台的劳工标准巩固并更新了过去 80 年中通过的 68 项与海事部门有关的国际劳工标准。

帕劳共和国于 2012 年 5 月批准了该公约,进一步兑现了对确保悬挂帕劳国旗帜船舶海员之权利并对其提供保护的承诺。

帕劳国际船舶登记处发布了《第 138.1 号海事处公告》,通报了《2006 年海事劳工公约》规定的执行程序和证书。

帕劳国际船舶登记处还邀请船东和管理人员审查 DMLC 第一部分内容。

《海事劳工符合声明》第一部分

帕劳国际船舶登记处遵守《海事法》和《帕劳共和国海事法》规定,要求所有登记为帕劳籍的船舶遵守国际海事组织条例对船舶体积和贸易区国际条例规定。

所有船东可随时向海上安全和环保署咨询船舶相关的规定,

也可以向海上安全和环保署或通过向船舶签发法定证书的公认组织申请豁免。

帕劳船旗国登记船舶必须持有验船协会(唯一国际船级社协会成员)签发的有效船级证书。

无授权限制的经授权认可组织名单如下:

  • • 美国船级社 (ABS)
  • • 法国船级社 (BV)
  • • 中国船级社 (CCS)
  • • 日本挪威船级社(日本海事协会)
  • • 克罗地亚船级社 (CRS)
  • • 挪威船级社-德国劳氏船级社
  • • 韩国船级社 (KRS)
  • • 英国劳氏船级社 (LR)
  • • 波兰船级社 (PRS)
  • • 意大利船级社 (RINA)
  • • 俄罗斯船级社 (RMRS)
  • • 新联船级社 (NUMS)
  • • 国际船舶登记船级社 (IRS)
  • • 国际海军调查局船级社 (INSB)

授权权利有限的经授权认可组织名单如下:

  • • 保加利亚船级社 (BKR)
  • • 海上劳氏船级社 (ML)
  • • 海外海事认证服务社船级社 (OMCS)
  • • 凤凰船级社 (PHRS)
  • • 土耳其劳氏船级社 (TL)

如有任何当前公认船舶组织未列入上述名单,所有人需联系帕劳船旗国管理局咨询具体事宜。